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来源:【拓尔德】 发布日期:2026-01-19 分享 加入收藏 关注:89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都将拥有数字身份证等。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在当天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表示,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规范回收,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会浪费资源。明确“车电一体报废”,是管理办法的一大重点——即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

业内人士指出,这主要是为了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不给违规回收可乘之机。“需要说明的是,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情况,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说。据介绍,管理办法对综合利用范围、企业从业条件等提出了新要求,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其中之一便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在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处理的基础上,制造出新的电池产品,应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梯次利用”电池。王鹏介绍,目前市场上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有符合所应用领域质量标准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导致一些企业和消费者难以判别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我们在此次制定管理办法过程中,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强调不论以任何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由此,为了消除企业和消费者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而是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以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既可以避免潜在安全环保风险,也能满足电池产业对原材料的迫切需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进峰在会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表示,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部分企业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推荐阅读
深圳市拓尔德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0755-2828 9787 传真:0755-2828 5686

销售邮箱:jackie.wang@tuorde.com  采购邮箱:purchase@tuorde.com  技术邮箱:support@tuorde.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62号怡洋腾科技园C栋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

1382377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