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动力电池回收新规,4月1日起施行

来源:【拓尔德】 发布日期:2026-02-02 分享 加入收藏 关注:8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废止2018年发布的现行政策,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管理由鼓励引导全面转向法治化强制监管。

2025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达53.9%,首批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周期。当年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40万吨,同比增长32.9%;预计2030年全年退役量将突破100万吨。若处置不规范,其中含有的重金属将造成土壤与水源不可逆污染,并导致锂、钴等稀缺金属资源严重浪费。当前行业存在三类突出问题:一是渠道失控与价格倒挂,正规企业因环保投入高而报价偏低,小作坊以高价截流货源,致其产能利用率长期不足;二是安全与环境风险突出,小作坊普遍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粗放工艺,易引发电解液泄漏、重金属污染,且金属回收率极低;三是安全隐患溯源困难,部分翻新电池经激光焊接伪装后流入电动自行车市场,火灾风险加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率不足25%,超七成退役电池经维修点、二手车商等灰色渠道流失。2025年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作为国家战略纲领性文件。《管理办法》为其配套实施政策,构成从顶层设计到操作落地的完整监管体系。相较现行政策,《管理办法》在法律约束力、责任认定、监管技术手段等方面实现质的提升。《管理办法》确立七大制度性突破:一是构建刚性责任体系,明确‘谁生产谁负责、谁经手谁担责’,覆盖电池企业、车企、换电、维修、拆解及综合利用全环节主体;二是建立全国统一溯源体系,要求每块动力电池赋唯一动态编码,绑定生产、装车、维修、报废、回收全生命周期,实现‘一芯一码、终身可追’,未赋码电池不得装车、不得报废、不得进入合法回收渠道;三是强化回收网点与资源效率管控,要求电池企业在销售省级行政区设立匹配销量的回收网点,车企在地市级布局并公示流程,设定镍钴锰回收率≥98%、锂回收率≥90%底线标准;四是首次禁止非合规梯次利用,明令禁止将废旧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五是推行‘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时动力电池须同步移交资质拆解企业,缺失编码电池将导致车辆无法注销或申领报废补贴,换电车型暂不适用但正制定配套细则;六是覆盖全链条中间环节监管,将销售、维修、换电等纳入责任体系,要求编码信息同步提供、更换电池实时录入溯源平台、换电退役电池集中移交;七是强化违规惩戒力度,对未编码、未上传、伪造编码、私自处置旧电池、车主拆卸电池、换电运营商分散处置等行为,设定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层级化处罚。《管理办法》将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降低对境外稀缺金属依赖;推动回收行业向规范化、高值化转型,加速淘汰黑市作坊与不达标小微企业;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溯源平台可查询电池健康状态、衰减率及维修记录,明确维权路径,封堵恶意拆卖行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预测,2028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量将超400万吨,回收行业产值达2800亿元。

车质网调查显示,超八成网友支持‘车电一体’强制报废制度,其中50.4%呼吁完善电池残值补偿机制。《管理办法》禁止个人转卖、保留退役电池,但未明确车企或回收企业向车主支付残值费用。相关配套细则需尽快出台,将电池残值评估纳入报废补贴算法,要求车企公示评估模型及价格构成,并为非换电车型开放‘电池残值抵扣回收服务费’通道。

《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正式进入强监管、法治化时代,通过‘车电一体’堵漏、动态编码溯源、严格惩戒倒逼合规,系统性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与安全风险化解,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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